我国知名研究白癜风的专家 http://m.39.net/news/a_5941620.html重磅!据深圳规划国土海洋12月24日发布消息透露:《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获市政府批准通过!
以下是深圳规划国土海洋内容:
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年3月,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获批。年11月,正式启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面积约37.9平方公里,包括国务院批复的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以及前海蛇口片区之间的大小南山周边地区。
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以下简称《综合规划》),未来将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成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和城市新中心。打造自由便利的繁荣开放之城、深港共建的国际创新之城和宜业宜居的绿色人文之城。
深圳梦在此划下重点:
一、本规划的规划范围包括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以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规划范围共计37.9平方公里(以下简称“规划区”)。
二、规划定位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和城市新中心。
三、规划目标为:自由便利的繁荣开放之城、深港共建的国际创新之城和宜业宜居的绿色人文之城。
四、规划就业人口规模约84万人,居住人口规模约59万人。
五、重点发展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国际商贸与现代物流、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
六、构建“两带一港七版块”的总体结构。
▲前海蛇口自贸区交通体系图
▲前海片区空间效果图
▲蛇口片区空间效果图
▲邮轮母港组团远景空间效果图
一起来看看!空间结构▲空间结构规划图
规划构建了“两带一港七版块”的空间结构,其中“两带”指滨海生态文化带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带,通过多层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多类型产业服务功能集聚,为打造一个融合山、海、林、城、岛、港、湾多元素的世界级城市新中心奠定基础;
“一港”指蛇口国际枢纽港,通过港口资源优化配置,建设成为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和亚太国际邮轮母港;
“七版块”包括桂湾、前湾、妈湾、邮轮母港、蛇口、赤湾、大小南山等7个版块,因地制宜地打造主导功能差异、产业协同创新、产城融合集聚的城市发展组团。
总体布局▲土地利用规划图
规划形成三个主导功能带,其中滨海一线地区以公共服务功能为主导,重点集聚市级大型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滨海休闲商业中心;
临山一侧以居住及生活配套功能为主导,结合居住人口规模增加、不断完善基础配套服务功能;
中间地区依托轨道交通和城市主干道,形成若干产城融合的综合街区。
生态绿地系统▲生态绿地系统规划图
在善用滨海临山资源、划定生态保护底线基础上,精心谋划设计海岸带,打造宁静、生态、美丽、开放的生态内湾;沿水廊道、城市绿廊,将森林引入城市,打造山海公园群,提供“家门口”的自然体验;构建通山达海的百里绿道,引领未来绿色健康生活。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充分利用海岸带优势资源,不断强化城市新中心服务职能。
一是服务于一带一路和自贸区战略,接轨国际,在前海片区集聚会议中心、仲裁法庭等重大服务设施;
二是分片集中布局市级区域级的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前海湾区客厅;
三是配套完善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四是满足高端特色服务需求,医院、国际学校等国际化服务设施。
综合交通系统▲轨道交通规划图
以快速到达、慢速体验为原则,规划着力打造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多模式、一体化、立体型的综合交通体系。在轨道交通方面,规划与全市轨网规划相协调,共布局17条轨道线(具体轨道线位以批复的全市轨网规划为准),其中城际轨道4条、轨道快线3条、轨道干线10条,极大地改善了片区对外公共交通通行能力,促进区城一体的空间格局创造高效便捷的条件。
▲道路交通规划图
在道路交通方面,规划优化蛇口南部和赤湾片区干道路网,通过开辟新通道、建设地下快速路,构建半岛双U的路网结构。近期由沙河西路+望海路+兴海大道+月亮湾大道构成自贸区“U”型的快速路结构、由南海大道+赤湾二路+新小南山隧道+妈湾四路+梦海大道构成“U”型的干线性主干路结构,预留远期望海路接妈湾大道的可能性,形成沙河西路+望海路+妈湾大道的自贸区大“U”型的快速路结构。
规划管控▲规划管控分区图
针对既往规划中的刚性、弹性管控经验教训,因应不同地区的差异化发展路径,规划成果首次提出单元式导控与通则式导控双模式,为地区快速高效发展建设提供更灵活的法定依据,也为深圳法定图则体系创新提供先期探索。其中,单元开发控制区采用建筑规模总量控制模式,前海片区和邮轮母港组团的建筑规模总量不超过万平方米;通则开发控制区采用建筑规模增量上限控制模式,蛇口片区、大小南山片区和赤湾组团相比于现状已建规模的总增量上限为万平方米。在总量和增量管控基础上,规划还提出建筑高度指引要求,为塑造山海半岛景观品质、保证航空安全提供支撑保障。
▲传统风貌范围及天后宫建筑高度控制区范围图
以传承和强化深圳历史记忆、彰显人文特色为目标,规划在已建城区划定3片传统风貌范围。范围内鼓励采用综合整治的更新方式,当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时,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尺度、外立面、装饰等方面与周边片区相协调,保持原有肌理和景观风貌特征。规划还在赤湾地区天后宫周边地区划定建筑高度控制区,要求该片区的建设与天后宫建筑高度、空间形态、体量相协调。
《综合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原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以及南油地区、大南山地区、蛇口地区、赤湾地区、妈湾地区法定图则中位于规划区范围内的部分同步废止。
以下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文件部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为更好更快地推进自贸区建设,统筹区域发展、产业发展、港城协调、区域交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综合配套和环境质量提升,深圳市政府批示同意开展《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制定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深圳港总体规划》、《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包括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以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规划范围共计37.9平方公里(以下简称“规划区”)。规划区划分为四个片区:一是前海片区,以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用地范围为准,包含桂湾组团、前湾组团、妈湾组团及组团之间的滨水公共空间(开发单元二十二);二是大小南山片区,包括小南山北组团(05组团)、大南山西组团(06组团)、大南山北组团(07组团);三是蛇口片区,包括蛇口中组团(01组团)、蛇口沿山组团(02组团);四是蛇口南及赤湾片区,包括邮轮母港组团(开发单元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赤湾组团(03组团)、枢纽港组团(04组团),详见“土地利用规划总图”。
第四条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
第五条规划区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确定。
第六条在规划区内编制详细蓝图、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或其它专项规划,均应以本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第二章目标定位
第七条规划定位为: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和城市新中心。
第八条规划目标为:自由便利的繁荣开放之城、深港共建的国际创新之城和宜业宜居的绿色人文之城。
第九条规划提出五项规划策略,分别为建设两湾一山生态格局、建设国际化风情海湾、构建优质服务体系、构建高效便捷交通和创建绿色智慧城市。
第十条规划就业人口规模约84万人,居住人口规模约59万人。
第三章产业导向
第十一条重点发展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国际商贸与现代物流、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
1、金融服务
重点发展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服务以及创新金融服务。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深港金融市场互融互通、投融资便利化及资本项下开放先行先试,通过打造深港共同资本市场,使金融要素及资源在深港率先实现自由流动与市场配置,全力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
2、商务服务
构建便于跨境贸易、直接对外投资的营商环境,鼓励跨国企业设立全球总部、亚太总部及营运总部、研发总部等多形态的总部管理中心。加快法律、咨询、检测及认证等专业服务业集聚,进一步降低港澳专业机构准入门槛。
3、信息服务
落实智慧自贸区建设,重点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内容服务、信息传输服务、信息安全维护等,使片区率先进入“万物互联”时代,并结合人工智能研发,逐步向“万物智能”迈进。
4、科技服务
重点发展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等智能技术,以邮轮母港建设为契机,在滨水沿岸探索打造深圳智能科技品牌商业街区,培育“智能科技消费+海洋旅游消费”新兴消费模式。增强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能力,深化深港合作,共建亚太地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5、文化创意
重点发展创意科技、文化展示、文化贸易等。积极引进境内外文化企业集团,加快谋划并推进一批有代表性的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构建“一带一路”国际文化交流新中心。
6、国际商贸与现代物流
重点发展国际商品贸易、供应链管理、航运服务等。围绕建设国际枢纽港的总目标,对西部港区进行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全面提升国际中转、高端航运服务及国际供应链管理等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培育高能级产业集群和新型贸易业态,实现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四流”有机整合。
7、海洋产业
重点发展海洋金融、海洋科技、海洋旅游以及海洋总部。整合海工产业资源,支持海洋开发由近海向深海推进。支持海洋型旅游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文化与海洋旅游融合创新。
第四章规划结构
第十二条构建“两带一港七版块”的总体结构。
1、两带
滨海生态文化休闲带——布局邮轮游艇、海上休闲、会议交流、博物展示、文化演艺、娱乐消费等功能,东西链接深圳湾和宝安海岸,形成集生态、景观、文化于一体的高品质滨海公共活动带。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带——依托轨道等公共交通服务,沿梦海大道和南海大道重点布局金融商务、科技服务、创新产业、创意设计、教育培训、医疗康体、居住生活等综合功能,形成城市综合服务功能集聚的发展带。
2、一港
蛇口国际枢纽港,包括妈湾港、赤湾港和蛇口港三个作业区。以建设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和亚太国际邮轮母港为目标,提升港口效率、升级港口功能、集约利用土地、强化产城协同、优化疏港交通。
3、七版块
桂湾版块——包括桂湾组团,重点发展金融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吸引金融企业总部、金融科技领军型企业集聚,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总部中心。
前湾版块——包括前湾组团,重点发展商务、科技及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兼顾承接桂湾片区和妈湾片区的功能拓展。同时安排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香港现代产业城和功能复合的综合发展区。
妈湾版块——包括妈湾组团,重点发展跨境贸易、现代物流、航运物流、供应链管理、创新金融及其它专业服务业等,建设前海蛇口自贸城、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国际商贸中心和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
邮轮母港版块——包括邮轮母港组团,重点发展邮轮旅游、文化创意、旅游服务、科技服务及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国际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和深圳“海上门户”。
蛇口版块——包括蛇口中组团和蛇口沿山组团,重点发展科技研发、信息服务、科创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建设深圳智能科技研发中心和科创企业孵化平台。
赤湾版块——包括赤湾组团,重点发展商务、科技、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及现代物流产业等,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区和文化创意聚集区。
大小南山版块——包括小南山北组团、大南山西组团和大南山北组团,重点安排教育、配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并适当发展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先进制造业。
第五章开发管控
第十三条规划区内采用建筑规模总量控制和增量上限控制两种管控方式。
第十四条开发单元控制区采用建筑规模总量管控方式,建筑规模总量万平方米。
第十五条通则开发控制区采用建筑规模增量上限管控方式,建筑规模增量上限万平方米,包括居住、商业服务业、工业、物流仓储功能的地上和地下规定建筑面积。本规划确定的建筑规模增量是指自本规划批复之日起,已建地块因新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专项规划或其它规划调整产生的建筑增量,已批未建用地因本规划或今后规划调整产生的建筑增量,国有未出让用地或未明确规划指标的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上的新建建筑量。
第十六条因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市政设施,或因市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地下空间规划引起开发单元控制区总建筑规模、通则开发控制区建筑规模增量上限提高的,视为符合本规划。
第十七条开发单元导控单元控制区包含前海片区和蛇口南及赤湾片区的邮轮
母港组团,共划定25个开发单元。其中:
1、前海片区,包含二十二个开发单元,总范围面积.8公顷,总建筑规模万平方米。前海片区包含桂湾组团,总建筑规模万平方米;前湾组团,总建筑规模万平方米;妈湾组团,总建筑规模万平方米;二十二开发单元,总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
2、蛇口南及赤湾片区的邮轮母港组团,包括蛇口二突堤腹地(二十三开发单元)、蛇口二突堤(二十四开发单元)和太子湾(二十五开发单元)三个开发单元,总范围面积.2公顷,总建筑规模万平方米。
3、各组团总建筑规模为刚性控制要求。
第十八条单元控制区用地性质
开发单元控制区采用功能混合的单元开发模式,鼓励集中成片开发,促进产业集聚,营造都市活力。用地类型详见“图表(土地利用规划总图)”。
各开发单元内功能配比详见文本“开发单元控制表”(表5.1)中的功能混合比例指引。在满足组团总建筑规模不增加、开发单元主导功能不改变、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交通设施不减少的前提下,可根据规划实施需要,对各开发单元的总建筑规模及功能配比进行适当调整,视为符合本规划。
前海片区十八与二十开发单元的功能布局受保税港区海关监管方式的影响,规划采取两阶段功能布局安排:第一阶段为物理围网监管阶段,围网范围内用地安排物流仓储功能;第二阶段为非物理围网监管阶段,在满足相关政策规范要求下,上述范围内用地调整为商业用途为主的综合发展用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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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规划国土海洋、观点地产网、招商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