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姚嘉莉
项改革创新成果,认定总部型企业家,引入港澳创新型金融和类金融机构超家……11月26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广东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幸晓维作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省自贸办在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创新、粤港澳合作、政府管理体制等方面总结了项改革创新成果,项制度创新案例,其中41项全国首创,6个全国最佳实践案例,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复制推广的“广东经验”。深圳市在全市复制推广项。
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截至0年6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共认定总部型企业家。在推动与港澳“机构互设、资金互通、市场互连”方面,率先放开港澳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引入港澳创新型金融和类金融机构超家。在建立FT(自由贸易账户)账户体系方面,开展FT账户项下结算、结售汇、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业务,截至0年3月开立FT账户个,发放FT项下贷款超32亿元,跨境结算金额67.2亿美元。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视觉中国供图)广东自贸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双向股权投资、跨境资产转让、跨境金融基础设施等“六个跨境”业务。前海蛇口片区年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实现双向打通,贷款业务备案超亿元,实际提款规模近亿元。南沙、横琴片区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超过1万亿元。跨国企业集团可在区内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截至0年8月,共设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84个,累计结算额.31亿元。广东自贸试验区已建立“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在全国自贸试验区范围内首次运用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技术,五年来区内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
自贸试验区积极推动开展粤港澳深度合作,三个片区内的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入驻粤港澳创新创业团队家,就业超过0人,接待近2万多名港澳学生交流考察。前海蛇口片区通过合伙联营、项目试点及执业备案等机制,先后制定香港会计师、税务师以及香港建筑、工程、规划、测量等专业人士在前海执业办法措施,降低香港专业人士准入门槛,推动香港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香港会计师担任合伙人、注册税务师执业办法在全省、全国得到复制推广。
报告建议,省政府和各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条例》鼓励改革创新、容错免责的机制,研究出台省级层面创新容错免责减压的细化实施意见,激发各片区改革创新的动力、减免基层改革创新所承受的不当压力、凝聚创新的合力、增强创新的能力,形成一套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鼓劲撑腰的保障机制,使大胆自主改革创新成为自贸试验区最鲜明的品格。
同时,加大政策支持,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要加强与海关、海事、海警、边检、港务、金融监管等中央驻粤单位的联动协调,创造条件、抓住机会,更为积极地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改革创新措施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共同推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方案》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