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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19时许,
青铜峡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
辖区群众刘某某报警称:
青铜峡市一手机店内一部手机被人抢走,
要求出警。
接到报警后,出警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到,刘某某系该手机店内工作人员,6月20日19时许,一男子以买手机为由,让刘某某拿出一部三星S6+手机供其查看,后该男子趁刘某某不备将手机拿走逃离现场,手机价值元人民币。
了解情况后,民警调取了该手机店内的监控视频,并经多方调查工作,最终确定了违法嫌疑人李某,并将其在青铜峡市一网吧内抓获,面对监控视频,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因李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李某予不送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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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安青铜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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