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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集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卢奇骏博士后马恩斯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一周年以来,随着广东省三年行动计划的颁布实施以及广东省自贸区深化改革方案不断升级和探索实践,大湾区内大部分领域已初步实现规则衔接。但与纽约、旧金山、东京等国际一流湾区相比,大湾区在体制机制、要素流动、发展质量、产业体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当前亟需优先考虑推动法律、金融、服务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等领域相关规则的顺畅衔接,做好配套改革,从而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加快大湾区发展步伐。
一、大湾区规则衔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问题比较突出、亟需进行改革调整优化的领域主要集中在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服务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吸引技术移民以及工作生活便利化等六大领域。
(一)法律服务
内地已经分别与香港和澳门做过法律制度衔接方面的政策安排,如在前海蛇口自贸区内积极探索和尝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内地与香港虽然分属不同法系,但很多法律原则相通,很多法律规范一致。当前,粤港澳法律制度衔接障碍主要体现在技术和操作层面。由于在招投标时仅考虑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内地成立的年限,港澳与内地的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广东九市执业不能体现自身优势;即便港澳居民律师已经取得我国律师执业证书,其执业范围仅限于非诉业务和办理涉港澳民商事诉讼案件,执业范围受到很大限制,严重降低了港澳居民申请执业的积极性。
(二)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方面存在的障碍比较多。对居民而言主要有:一是港澳居民购买和赎回内地理财产品需要本人亲自到场验证,无法享受与内地居民相同的人脸验证等便捷服务。二是香港居民使用移动支付仍然不便,来内地需要有内地电话号码、银行账户才能使用